|
☆ 奖项设置: (1)、2008十佳诚信直销企业 (6)、2008亚太区最具成长力的直销企业
(2)、2008亚太区10佳名牌产品 (7)、2008亚太区最佳职业经理人
(3)、2008亚太区10佳卓越系统 (8)、2008亚太区善行典范直销企业
(4)、2008亚太区50位杰出经销商 (9)、2008亚太区善行典范经销商
(5)、2008亚太区20佳金牌培训师 (10)、2008亚太区直销产业十佳供应商
☆ 参评资格:
(1)、2008十佳诚信直销企业 参选对象:具有广泛品牌认知度、美誉度、信誉度的直销企业。无当年度政府查禁及行业协会污点记录。 评选标准: ■遵纪守法,年度业绩增长率在50%以上; ■参评企业当地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市场发展投入每年不低于2000万美元; ■参评企业的直销营运经历不低于3年,市场发展规模不少于2个国家和地区,年度营业额不低于0.5亿美元 ■参评企业能遵守各国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依章纳税,年度纳税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为各国解决就业人员安置做出过突出贡献; ■参评企业有超前的经营理念,产品品质优良纯正、知名度高,具有非常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用率、受到社会大众认可; ■市场品牌建设投入大,经销体系建设到位,业绩突出;尊重社会公众和经销商权益、讲求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社会和民族责任感,关心和积极支持社会公益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
(2)、2008亚太区10佳名牌产品 参选对象:亚太地区各直销企业所销售的合格产品。 评选标准: ■获各国政府权威机构认证并允许销售的产品; ■单品年度旺销记录在1000万美金以上; ■无年度媒体及消费者权益机构曝光纪录; ■单品获本国或国际三项荣誉认证以上。
(3)、2008亚太区10佳卓越系统 参选对象:在市场上遵纪守法,最具影响力,快速发展的优秀系统。 评选标准: ■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参评系统开始系统营运的时间不少于1年; ■参评系统的年度市场业绩在亚太地区不低于1千万美元; ■参评系统在系统运作中取得月收入十万元以上的经销商数量不少于30位。 ■系统业绩增长快速稳定,品牌卓著,获得过三家媒体以上的正面报道。 ■具有正确的从业理念和自觉遵守行业商德守则,具备完善合理的市场运作机制,在 业界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4)、2008亚太区50位杰出经销商 参选对象:在亚太地区遵纪守法,为缔造成功直销系统业绩卓越的经销商。 评选标准: ■参评经销商所带领团队的年度销售业绩在亚太地区不能低于年度一千万美元; ■有卓越的领导艺术才能、正直完美的人格魅力,成为系统运作的楷模; ■专业知识扎实,以自身为标杆带动系统的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卓越成果; ■遵守商德,规范运作,自律经营,对公司和社会有突出的贡献,有高度的行业责任感,为直销行业的理性发展不遗余力做出奉献。
(5)、2008亚太区20佳金牌培训师 参选对象:在亚太地区遵纪守法,对营销咨询教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优秀讲师。 评选标准: ■参评对象从事培训的资历和经历不少于5年; ■参评对象成功举办演讲和培训年度不低于50个课时,受训学员不低于5万人; ■培训方面有原创的课程和理论、同时能提供证明其能力和声誉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培训课程); ■具有正直的人格魅力,高尚的敬业精神,是倡导良好行业作风与理念的楷模; ■教学模式易于被学员接受与复制,受到学员拥护与爱戴;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在行业内美誉度高,无不良影响和纪录。
(6)、2008亚太区最具成长力的直销企业 参选对象:亚太区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直销企业 评选标准: ■参评企业必须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年度无行业污点记录; ■参评企业拥有稳定的核心团队,清晰、稳健的发展理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或产品品牌; ■年度营业额在千万美元以上,市场无囤货现象。
(7)、2008亚太区最佳职业经理人 参选对象:对亚太地区直销企业健康发展有杰出贡献,成就卓著的公司CEO或总监(含总监职称)以上职级的企业高管层。 评选标准: ■至少在一家企业连续服务五年以上; ■具有正直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行业口碑;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和刻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熟悉全球及本土行业运作规律,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捕捉商机的能力。 ■任职期间,在企业管理、流程建设、系统营运有突出成就,企业营销业绩年度增长(销售额,市场份额,品牌美誉度,回款比例,销售费用率,利润)在2千万美元以上; ■任职期间,在企业形象,产品推广,促销宣传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媒体及消费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8)、2008亚太区善行典范直销企业 参选对象:直销企业长期关怀公益事项,同时鼓励直销伙伴发挥人性光辉,投入物力或人力共同支持特定团体达五年以上。 评选标准: ■遵纪守法,无当年度政府查禁及行业协会污点记录; ■直销企业对于捐助对象或参与之公益活动均有完善的规划与佈达,同时确实执行,对于直销企业整体社会形象之提昇有正面帮助; ■参评企业能遵守各国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依章纳税。
(9)、2008亚太区善行典范经销商 参选对象:在亚太地区遵纪守法,从事直销事业之馀,亦致力投身公益事业之经销商。 评选标准: ■参评经销商体认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之真义,长期关怀公益事项,出钱或出力发挥人性光辉,对提昇社会大众对直销从业人员之形象有正面帮助者。
(10)、2008亚太区直销产业十佳供应商 参选对象:亚太地区之单位或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对于直销企业正面蓬勃发展有重要贡献。 评选标准: ■各国政府合法成立之单位或企业;2008年至少服务过十家直销企业; ■无年度媒体及消费者权益机构曝光纪录; ■该产品或服务获得当地或国际具公信力单位核发认证标章或奖章。 |